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我校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接受直博生学科、专业见附件2。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各学院(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二)申请材料
1、兰州理工大学推免生(直博生)申请表(附件3);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在校期间从事与专业有关的课外科技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材料;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直博生还须提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程序
1、9月23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志愿。凡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有意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此日期前直接联系我校相关院(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附件4)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院(部)告知考生整个接收流程并由学院审核考生有关材料。
2、9月28日起至10月20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系统确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报考学院(部)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三. 初审与复试
(一)复试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考生须提前与学院联系确定。
(二)体检:推免生体检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复试结束后在我校校医院或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四. 奖励资助
学校有完整的奖助体系,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执行学校当年文件。
学校针对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均提供一定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同等条件下,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可以优先硕博连读、优先优博培育、优先国外访学资助、优先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五. 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其本科所在学校。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国研招网上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的注册、报名、缴费,接受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后即完成整个推免录取工作流程,未能按时完成整个流程的,教育部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剩余学业。在 2022年 9 月 1 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0931-2973744,0931-2741880
E-MAIL地址:gdyzhb@lut.edu.cn
兰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0931-2976382
E-MAIL地址:gdjw@lut.edu.cn
附件1: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附件2:招收直博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附件3:兰州理工大学推免生(直博生)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招生院(部)联系方式
兰州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