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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实施细则

 

一、土木工程学科(学科代码:0814)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土木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须提供至少3项与学科领域及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创新性代表成果,其中至少有2项为发表的高水平期刊论文(学科认定范围中第一类),且至少有1项为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期刊论文,并预答辩之前必须有1篇已刊出且收录。创新性代表成果具体规定如下:

1. 学术论文

1) 认定范围

Nature/science/cell及其子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和高起点新刊;SCI、EI检索期刊论文(不包括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的论文)。

2) 署名要求

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含副导师)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导师为通讯作者。

2. 科技获奖

土木工程学科相关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为获奖定额人员(有证书)。

土木工程学科相关部(省)级科技成果奖、中国专利金奖、国家一级学(协)会科学技术奖励、以及国家批准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获一等奖本人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本人排名前二名、三等奖本人排名第一名。

3. 知识产权

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兰州理工大学,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且要求获得转化。本人排名第一、导师或副导师参与;本人排名第二、导师或副导师第一。

4. 留学生获奖(仅适用国外来华留学生)

教育部、外交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中国外文局以及其他省级及以上机构主办的来华留学教育、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和竞赛中获得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的奖项,本人排名第一名按1项,第二名按0.5项,第三名按0.2项计算,认定为成果须合计达到1项。

二、土木工程学科(学科代码:081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土木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须提供1项与学科领域及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创新性代表成果。创新性代表成果具体规定如下:

1. 学术论文

1) 认定范围

Nature/science/cell及其子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和高起点新刊;SCI、EI检索论文;CSCD检索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兰州理工大学学报》论文;国际学术会议。

2) 署名要求

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含副导师)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导师为通讯作者。

2. 科技获奖

土木工程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部(省)级科技成果奖、中国专利金奖、国家一级学(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国家批准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以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为获奖定额人员(有证书)。

土木工程学科相关的厅局级科技奖获奖一等奖本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本人排名前四名、三等奖本人排名前三名。

3. 知识产权

土木工程学科相关的、兰州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专利授权。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导师第三。

参加编写土木工程学科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正式颁布并在编写人一栏有署名。

4. 学科竞赛

土木工程学科相关的、省部级学科竞赛(以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认定结果为准)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本人排名第一名按1项,第二名按0.5项,第三名按 0.2 项计算。认定成果须合计达到1项及以上。

5. 专著

正式出版专著,参编且独立撰写不少于1万字,并在编写或参编人一栏有署名。

6. 留学生获奖(仅适用国外来华留学生)

教育部、外交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中国外文局以及其他省级及以上机构主办的来华留学教育、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和竞赛中获得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的奖项,本人排名第一名按1项,第二名按0.5项,第三名按0.2项计算,认定为成果须合计达到1项。

7. 科研项目

主持或参加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本人为项目组定额人员(以科技处审核通过的申报书或结项书认定);主持或参加完成厅级纵向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经费20万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以科研管理平台录入结果为准或结项书认定)。项目研究内容与其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一致。

三、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学科代码:0816)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须提供1项与学科领域及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创新性代表成果。创新性代表成果具体规定如下:

1. 学术论文

1) 认定范围

Nature/science/cell及其子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和高起点新刊;SCI、EI检索论文;CSCD检索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兰州理工大学学报》论文;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国际学术会议。

2) 署名要求

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含副导师)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导师为通讯作者。

2. 科技获奖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部(省)级科技成果奖、中国专利金奖、国家一级学(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国家批准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以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为获奖定额人员(有证书)。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相关的厅局级科技奖获奖一等奖本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本人排名前四名、三等奖本人排名前三名。

3. 知识产权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相关的、兰州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专利授权。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导师第三。

参加编写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正式颁布并在编写人一栏有署名。

4. 学科竞赛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相关的、省部级学科竞赛(以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认定结果为准)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本人排名第一名按1项,第二名按0.5项,第三名按 0.2 项计算。认定成果须合计达到1项及以上。

5. 专著

正式出版专著,参编且独立撰写不少于1万字,并在编写或参编人一栏有署名。

6. 留学生获奖(仅适用国外来华留学生)

教育部、外交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中国外文局以及其他省级及以上机构主办的来华留学教育、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和竞赛中获得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的奖项,本人排名第一名按1项,第二名按0.5项,第三名按0.2项计算,认定为成果须合计达到1项。

7. 科研项目

主持或参加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本人为项目组定额人员(以科技处审核通过的申报书或结项书认定);

主持或参加完成厅级纵向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经费50万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以科研管理平台录入结果为准或结项书认定)。项目研究内容与其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一致。

四、土木水利(学科代码:085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包括土木工程(085901)领域,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须提供1项与学科领域及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创新性代表成果。创新性代表成果具体规定如下:

1. 学术论文

1) 认定范围

Nature/science/cell及其子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和高起点新刊;SCI、EI检索论文;CSCD检索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兰州理工大学学报》论文;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国内外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含录用)的论文。

2) 署名要求

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含副导师)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导师为通讯作者。

2. 科技获奖

本领域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部(省)级科技成果奖、中国专利金奖、国家一级学(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国家批准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以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为获奖定额人员(有证书)。

本领域相关的厅局级科技奖获奖一等奖本人排名前五名、二等奖本人排名前四名、三等奖本人排名前三名。

3. 知识产权

本领域相关的、兰州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专利授权。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副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导师第三。

参加编写本领域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正式颁布并在编写人一栏有署名。

4. 学科竞赛

本领域相关的、省部级学科竞赛(以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认定结果为准)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本人排名第一名按1项,第二名按0.5项,第三名按 0.2 项计算。认定成果须合计达到1项及以上。

5. 专著

正式出版专著,参编且独立撰写不少于1万字,并在编写或参编人一栏有署名。

6. 留学生获奖(仅适用国外来华留学生)

教育部、外交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中国外文局以及其他省级及以上机构主办的来华留学教育、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和竞赛中获得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的奖项,本人排名第一名按1项,第二名按0.5项,第三名按0.2项计算,认定为成果须合计达到1项。

7. 科研项目

主持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本人为项目组定额人员(以科技处审核通过的申报书或结项书认定)。

主持或参加厅级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合同额20万以上)科研项目,本人排名前三(以科技处审核通过的申报书或结项书认定)。项目研究内容与其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一致。

8. 其它创新成果

撰写完成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或工程技术报告1份,或撰写完成1篇达到核心期刊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论文需要导师审核后提交学位委员会认定。

五、其它事项

1. 本实施细则所指代表性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或依托土木工程学院建设的省部级科研平台。

2.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0814J5)、土木水利类别中土木工程领域(085901)的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研究方向,考虑到学科特点,在上述论文要求以外,补充以下期刊:《工程管理学报》、《建筑节能》、《施工技术》、《工程造价管理》、《项目管理技术》。

3. 科技获奖类的创新性成果要求有获奖证书或正式授奖公告。

4. 除特别说明外,相关学术论文包括公开发表和正式录用。

5. 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前,如不满足需要完成代表性成果的基本要求,经导师、培养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可先进行学位论文审核与答辩。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一周仍未提供有效成果证明而答辩通过者,可予以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但暂不审议其学位。毕业后2年内,若达到成果要求条件,经本人提出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补授学位。毕业时间从其论文答辩通过之日算起。获学位时间,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算起。

6. 如学位论文为涉密论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 本细则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2020年及以前入学学生满足原要求或本细则均可认定其符合申请学位的成果要求。

8. 本细则由兰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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